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资料图片)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和《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提交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和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和必要的沟通,现
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
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基于公司 2022 年
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和 2023 年经营计划所制定,系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预计
金额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
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朝辉 张洪武 晏国菀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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