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证监会对*ST紫晶(维权)、*ST泽达(维权)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两公司存在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行为,已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同时,上交所当日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向两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事先告知书,并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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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造假上市处罚不断,而踩雷的黑名单又多了一家中信建投。
作为*ST紫晶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发布公告称,拟与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ST紫晶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
10亿赔付,积极主动,算是诚意先行。不过*ST紫晶造假上市被罚,中信建投绝不是一赔就可以了之的。
第一,对个人的追责,决不能放过。
一方面,中信建投在*ST紫晶1.39亿元的上市发行费用上,大赚了1.19亿元,按照行业的薪酬制度,这其中项目团队获取的收益一定不低。如今捅出了篓子,团队已经是被实锤没有勤勉尽责,那曾经拿到的好处是没有道理不还回来的。
另一方面,10个亿的真金白银,是公司的钱,其实也是股民的钱,而作为中字头的大券商,本质说这是全民的钱。中信建投的赔付,其中ST紫晶项目团队要承担多少责任,也必须清清楚楚的给个答案。
总结起来就是,一定不能说是好处个人拿,坏事大家背。对于其中没有好好尽责却获益不菲的团队个人,必须进行严厉追责和追赔,让那些不尽职甚至有可能涉及利益输送的人,付出应有的经济代价和其他代价。
第二,对企业的警钟,决不可不敲。
作为中字头的国家队,中信建投理应对于自身的执业规范和从业标准,有着更高的专业和道德要求,如今却深陷造假上市风波,绝不是10个亿的赔付就算完事的。否则,就成了花钱买太平。如何警钟长鸣,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给投资者和股东们一个交待和一份信心,中信建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最起码来说,10亿赔付是给投资者的权益保护金,而决不能成为遮掩企业失职和企业人员失责的保护罩。
一句话:继续严查下去,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