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范围 |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
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资料图) | |
扣除方式 | 定额扣除 |
扣除标准 | 1000元/月 |
扣除主体 |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
注意事项 | 1.住房贷款利息计算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
2.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 |
3.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